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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最低消费”何时能绝迹?

2024-07-15 13:54 来源:南方网

  清泉入户,润泽心田,涓涓细流,滋养人间——自来水是城市之血脉,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然而,“最低消费”却让这股清泉不再纯净,让公平与合理的原则蒙尘,加剧了居民的负担,更是对公众利益与资源保护的一次挑战。

  近日,一则题为“一吨水没用,也需缴纳最低消费96元”的新闻,揭露了自来水“最低消费”的乱象。事实上,早在2001年,就有媒体报道过河南、福建等地的此类现象;直到如今,各地居民在问政平台的投诉也从未停止。自来水最低消费已成顽瘴痼疾,居民苦其久矣。

图源:“临川发布”公众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全国早已实施“按表收费”的原则,这个表即结算水表,按实际用量而非最低额度。“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自来水厂设置“最低消费”,是一种典型的公用企业利用垄断地位进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它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公平交易、平等自愿的原则,忽视了居民的实际需求,对于那些用水量较少的家庭尤为不公。

  “最低消费”与生命之源挂钩,其负面影响不容小觑。据此前报道,不少受访自来水厂表示运营困难,设置最低收费是为了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甚至有负责人称:“整个行业都是这样。”每户居民的最低消费看起来并不算多,但加在一起却难以想象总额之巨。我们有理由发问:自来水厂究竟是勉强维持了运营,还是收敛了不义之财?

  强制居民交纳最低费用,可能会诱导他们无谓地增加用水量,加剧水资源的浪费。供水是一件大事,“最低消费”当绝迹,这是对居民权益的维护,更是对水资源的保护。有关部门需要全面统筹规划,加强对自来水厂的监管;完善立法,明确禁止最低消费,不让不法分子钻空子。自来水厂自身也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通过技术创新、优化服务等方式,提高供水质量,满足居民的用水需求,而不是简单地通过“最低消费”来弥补亏损。

  破除自来水“最低消费”,让这股清泉成为滋养人间的甘泉,让每一颗心都感受到它的润泽与温暖。

  撰文 梁益荣

编辑:王沛容   责任编辑:王萍   校对:陈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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