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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是乡村振兴“必选项目”

2021-03-11 10:47 来源:南方网 林伟

  全国政协委员陈中红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多份提案,事关“生育与就业”“乡村振兴”等多领域话题,而农村女性土地权益保障成为她最关注的问题。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记者专访时,陈中红建议国家完善相关法规破解痼疾。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权益是当前农村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关系农村妇女生存的民生问题,是事关妇女发展、落实男女平等的大事。正如陈中红指出的,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试点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农户家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越来越稳定地带来财产性收益;而受重男轻女、从夫居等传统观念和习俗影响,妇女往往因其出嫁或者离婚而丧失、无法享有平等的土地权益保障。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农村妇女是农业发展、农村稳定、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女平等的权利。然而,在土地及其相关利益分配实践中,仍然存在“嫁出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进来的媳妇分不到地”的情况,使农村妇女失去其土地及其相关利益。近年来相关调查数据显示,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的问题更加突出,给农村社会与经济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针对这一亟待破解的社会问题,陈中红“建议由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农委、妇联、信访、财政、司法等相关部门参与,建立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权益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研究出台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指导意见,明确成员身份确认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原则。”陈中红建议对于全国各省市出现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两头空”的信访人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协调属地政府、村委会逐一进行研究解决。显然,陈中红带着暖暖民生温度的建议,抓住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反映了农村妇女的心声和呼声。只有全方位推动落实,才能让农村妇女真正受益。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更是百年大党孜孜以求的目标。男女平等体现在方方面面,一个都不能少,一个环节都不能落。站在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必选项目”,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必选科目”。乡村振兴无论范围、规模还是目标、标准,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离不开农村妇女的强大力量。只有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给她们搭起追梦的舞台,才能用她们的人生精彩照亮乡村振兴的光彩。(南方网林伟)

编辑: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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