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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地要交钱”事件中究竟谁该反思?

2024-04-25 12:01 来源:南方网

  近日,有媒体报道,内蒙古开鲁县有镇、村干部不顾此前签订的土地协议,阻止农户下田耕种,并表示种地要交钱。报道发出后,迅速引发关注和热议。开鲁县4月24日发布情况通报称:网民关注的耕地收费问题,实际为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方案中针对新增加耕地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完善合同、收取有偿使用费”,而不是对二轮延包已确权土地再进行收费。

图源:王聪/视觉中国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将启动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这再次说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既符合中央精神,也有政策法律依据,不能说改就改。但问题的焦点是,《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中明确,支持内蒙古探索开展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开鲁县作为上级确定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单位,依程序制定《开鲁县促进农村牧区新增耕地高效利用指导方案》,对新增加的耕地开展高效利用试点工作。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则是依照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在村里进行了公示。

  从报道来看,这起事件主要是由“荒地变耕地”引发的。双胜村委会与非本村人员张某柱签订了5600亩荒沼草甸子土地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国土二调”数据显示,该地块主要是林草地类。“国土三调”数据显示,由于多年私自开垦耕种,其中的4650亩地块“国土三调”调查认定为耕地,实际改变了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造成合同标的物性质发生变更。这就自然撞上了对新增加耕地开展高效利用试点的“枪口”。站在试点工作的角度上看,对其“增补承包费”并非存在“过错”。但问题就出在执行环节上,这也是值得汲取教训的地方。

  关于农户们的诉求,通报表示该村群众已同意采取诉讼方式主张权益,解决矛盾问题;对报道中干涉春耕的镇村干部,给予该镇党委副书记免职处理、党内警告处分,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可能存在的其他违纪行为,正在开展调查。这意味着事件已经平息,网上的“流量”也开始散去,但反思仍在。这起事件之所以越闹越大,原本就因为政策解释答疑工作没有做到位、做到家,也没有走法律程序。而镇村干部的强势、蛮横的态度和手段,甚至用“解除合同”相威胁,更无异于火上加油。更有甚者,镇村干部竟堂而皇之说出“110来又能咋地,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我不懂法”等之类的言辞。这可能是情急之下的气话,但所暴露的问题不容小觑。

  镇村干部离群众最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群众误解为是国家的政策,是当地政府的态度;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影响群众对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看法。做任何事情,都要慎之又慎,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特别是要有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本领,要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知道,法治时代,不按法律法规办事是行不通的,靠强制命令也是行不通的,在群众面前“发飙动粗”更是自找苦吃。

  撰文 林伟

编辑:王沛容   责任编辑:江海燕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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