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的民警注意到了一批行为异常的账号。这些账号盯着当下正处在舆论中心的艺人和影视剧,先集中发布某部剧集的负面内容,再以剧宣舆情管理的名义向剧方报价,谈成后隐藏负面帖文并安排发布正面帖文。目前,两名涉案人员均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图源:央视新闻
这些自媒体团伙先“黑”后“红”的炒作,已经脱离了正常商业博弈的范畴,把敲诈做成了一门生意。以往敲诈多靠掌握真实把柄,如今这个“把柄”甚至是被凭空制造出来的。账号先发负面帖,等舆情升温,再以“舆情管理”或“护剧”名义报价,收了钱再由“黑”转“红”。从流程上看,这几乎像一份宣发合同,令人哑然失笑。
在法律上,以网络发布或删除信息为手段威胁要挟、索取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或多次实施,就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再怎么包装成“舆情管理”,都不改变其胁迫的本质。司法实践对这类行为的定性很清晰,此前已有自媒体以删帖为筹码敲诈企业被判刑,可谓前车之鉴。
值得多想一层的是,为什么这门“生意”会在影视行业时不时卷土重来?这是因为影视剧宣发的窗口期极短,剧集口碑高度依赖网络热度,负面舆情会直接影响播出率,于是花钱消灾成了最省事的选择。一条负面帖如果在关键节点被放大,带来的损失可能远超被敲诈的费用。团伙只凭一张嘴,踩中了舆论的爆点,就能制造出足够压力。平台算法对争议性内容的偏好,在客观上也提供了流量杠杆。
对影视从业者而言,每一次妥协都是在给这条黑色产业链输血。花钱删帖换来的平静是暂时的,犯罪团伙尝到甜头后只会变本加厉。一旦发现剧方愿意出钱,他们不但不收手,反而用更多账号继续制造负面舆论,把一次性买卖变成长期的财路。遇到这类情况,及时报警比私下交易管用得多。舆论场上的声音本该来自真实观众,被胁迫出来的好评和花钱压下去的差评,最终伤害的是整个行业的创作生态。
南方网、粤学习评论员 王沛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