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文件在网上流传,通报称一名学生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后被证实其为密接人员,其孩子因正常到校上课导致全班同学和任课教师等被隔离观察。学校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校规校纪管理办法,对该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理决定。对此,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作出回应:绥化市教育局和绥化市第二中学对疫情防控政策理解有偏差,做出的决定不当,责令学校整改、学生正常上课、撤销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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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瞒报,开除学生”暴露了双重问题:一是少数地方教育部门、学校滥用职权,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等合法权利的问题;一是疫情防控出现过度防控、错误防控的问题,“误伤”无辜,破坏法治。
涉事家长瞒报的行为肯定是有问题的,但家长个人犯的错误与孩子没有关系,不应牵扯到孩子身上。因家长过错开除学生,这种“株连”式惩治严重违背了法治精神,逾越了法治底线。况且家长返乡未报备带来严重后果应如何处置,应由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考虑和决定,教育局擅自作主掺和进来是越俎代庖,逾越了身份界限。
诚然,疫情防控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绥化市教育局自作主张擅自对学生进行“株连”式惩治,可能是想表现一下“铁腕手段”,表现对破坏疫情防控秩序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但疫情防控也要依法防控,不能搞过度防控。而现实是,一些地方在进行疫情防控时,存在过度反应、过度防控的问题。一些地方“拿鸡毛当令箭”,甚至做出了学生不接种疫苗不准入学的不合理规定。
对于“家长瞒报,开除学生”事件,不能以撤销通报了事,对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依规问责追责,让他们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相应代价,这样才能为这一事件画上圆满句号。为杜绝类似问题的一再出现,一方面教育部门、学校要能提高依法治教能力、依法管理能力,要秉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另一方面,疫情防控要避免过度防控、错误防控,不能侵犯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只有坚守法治底线,“家长瞒报,开除学生”这样的闹剧才不会重演。(南方网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