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野”是时下对“挖野菜”的一种新称呼。据媒体报道,近日四川成都掀起一股“打野”热潮,在当地社交平台上,各种“打野攻略”“寻鲜地图”层出不穷,探寻野趣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社交方式。
然而,不文明的“打野”行为也引起了当地村民的不满。比如,鲜嫩的鱼腥草由于暴力采摘被成片地连根拔起,刚冒头的春笋被“掘地三尺”地挖了出来。甚至有游客将农户种植的名贵中药材也当作野菜挖走,给村民带来了损失。农民们辛勤种植的农作物,是他们的心血和生计所在,却被一些游客当作“免费的午餐”随意盗取,这已经背离了这项新兴休闲活动的初衷,也凸显了城市化进程中人与自然、游客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
网友“打野”挖的折耳根。图源:光明网
亲近自然无可厚非,但不能模糊公共资源与私人财产的边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菜园属于村民合法使用的土地,未经许可进入他人菜园挖野菜,属于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如果达到数额较大(1000-3000元),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因挖掘导致误采他人药材的,如果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也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由此可见,此类行为不仅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不尊重,更逾越了法律底线,可能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不文明“打野”不仅破坏生态平衡,更潜藏着安全风险。比如,有的人走到哪儿挖到哪儿,或者连根拔起,采摘量远远超过需求量,并且随地丢垃圾,“涸泽而渔”的“打野”方式极大破坏了植物生长的可持续性;因误挖不可食用的野菜、或因烹饪不当而中毒的事件屡见不鲜,根据《中华预防医学杂志》最新数据,我国每年野菜中毒事件有500余起,受害人数超过3000人,其中春季占比高达65%。这也提醒我们,真正的自然教育应当培养敬畏之心,而非掠夺之欲,是欣赏而非消费。
乡村是自然与人文共生的家园,“打野”不能撒野。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村干部、巡逻队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深入一线,向游客讲清楚“什么不能做”,让大家知法、懂法、守法。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可在“打野”集中的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明确划分可采挖区域和禁止区域,并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责令损毁农作物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将情节恶劣的纳入“黑名单”等。此外,还可以探索建立合理的采摘制度维护好农民利益,比如通过发展采摘游等方式,提高产业链增值收益。
春日的美好,不仅在于大自然的生机盎然,也在于人们的文明行为。美丽乡村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每位游客都要从不违规采摘植物、农作物,不踩踏毁坏庄稼,不乱扔垃圾等小事做起,让踏青出游、挖野菜成为绿色、可持续的休闲方式,而非对乡村的伤害。同时,不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不攀爬危险地形,提前了解目的地的天气、地形、植被等信息,避免误食有毒野菜,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夯实安全基石,涵养文明习惯,“打野”才能真正成为一项有益身心、增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活动。
撰文 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