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立法实践,不仅保障了立法能够直接反映民情、民意、民智、民心,更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也让基层百姓真正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触手可及,就在身边。”省人大代表、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涛在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场“代表通道”上分享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倾听群众声音,把群众呼声融入立法实践的鲜活经验。
民意寓于立法,立法顺应民意。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基层群众,一头连着立法机关,既是广大基层群众表达立法诉求的有效平台,也是立法机关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载体。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成功实践,充分彰显了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的法治理念,生动展示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多彩的实现形式,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2024年,广东聚焦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样板,不断丰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容和形式,建好用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推动增设南沙、福田两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广东人大设立2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5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拓宽了,更多百姓“金点子”通过“好路子”直达立法机关,最终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
民主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底色。要坚持立法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延伸立法触角、扩大群众参与,把人民当家作主进一步落到实处。正如刘涛代表所呼吁的,欢迎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中国式现代化之路也必将越走越顺畅。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