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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凶案:既要严惩犯罪,也应追问案因

2021-10-15 12:01 来源:南方网 雷钟哲

  10月10日下午1时,莆田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同村村民欧某中有重大作案嫌疑,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就此发出协查通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几天来,这一案件在网上持续发酵,引起诸多议论。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欧某中的“弱者”身份。据爆料称,欧家拆房重建时,遭到死者一家联合村民的阻拦,欧某中只得带着家人搭建一个临时棚子居住,一住就是数年。期间欧某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通过多种途径上访投诉,但最后都石沉大海。此外,接受媒体采访的村民说欧某中“为人和善”,多年前还曾跳海救人。这些信息,无疑引起很多人对欧某中的同情。有网友甚至深夜发帖称“我因为莆田杀人案居然哭了”。

  人都有同情弱者的天性,这点不难理解,况且嫌犯尚未归案,案情亦未大白,前因后果并不清晰,现有信息尚待证实,舆论莫衷一是,也在常理之中。

  但一个最为基本的事实是,这是一起重大的刑事案件。在凶犯砍刀之下,一家人2死3伤,伤者还包括一名10岁儿童。手起刀落的那一瞬,嫌犯绝非“弱者”,而是充满暴戾色彩的违法犯罪者。正因如此,尽快让嫌犯落入法网,依法对其严惩是当务之急。

  即便被害的一家人与欧某中存有的“过节”与犯罪行为有因果上的关联,但这不能成为欧某中砍死他人的理由。法治社会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夺走他人的生命;文明社会,也不会给欧某中这样行凶杀人的行为留下一点点道义的空间,残忍杀人、伤害未成年人,理应遭到全社会的谴责,这是无任何附加条件的价值选择。试想,如果允许“私刑”存在,遭遇不公时肆意报复乃至行凶杀人,社会还给予同情,那我们每个人都将生活在一个缺乏安全感的社会中。

  依法严惩犯罪行为,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守护社会和谐,使相似的案件不再发生,不再有人遭受戕害,社会悲剧不再重演,这也是法律的天职,是法治社会的一条主线。还有一条与此并行不悖的主线,那就是探索研究犯罪行为形成的原因。这同样也是为了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由此出发,就要在严惩凶犯的同时追溯案情的诱因,从事件源头上解决问题,避免悲剧的重演。

  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风尚。莆田凶案完全可以成为一个普法教育的契机。正确引导舆论、廓清是非曲直,有助全社会形成浓郁的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没有法治精神、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只有让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会避免理性的丧失,才会遏制暴戾的出现,矫正不作为、慢作为,我们这个社会才会更加公平正义,人民才会获得更有保障的安全感。(南方网雷钟哲)

编辑:王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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