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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电子烟套上“紧箍咒”理所应当

2021-03-24 10:05 来源:南方网 胡蔚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对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在《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石激起千层浪。消息一出,资本市场立马做出反应,电子烟板块相关企业股价应声而跌,上下游企业无一幸免。为什么市场反应这么激烈?因为电子烟参照卷烟监管,意味着将电子烟与卷烟等同起来,表明电子烟也属于烟草制品,与之前所宣传的戒烟功效大相径庭,这是对电子烟“特殊身份”的否定,也意味着对电子烟产业的监管将会进一步加强,或会推动整个产业模式与生态的深度变革。

  近年来,我国禁烟力度不断加大,公共场所全面推进禁烟。在此背景下,电子烟打着“无害”“帮助戒烟”“安全替代”等旗号C位出道,并且以丰富的产品类型、多样的口感口味、时尚的前卫造型等特点,迅速俘获了一众年轻拥趸,吸食电子烟的人越来越多。但是电子烟真的无害吗?世卫组织在《2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中指出,电子烟不仅有尼古丁,还有甲醛、甘油、重金属等其他有害物质。电子烟不但无助于戒烟,还有调查显示,吸食电子烟反而会让原本不吸烟的人染上烟瘾。

  世界卫生组织明确规定,电子烟属于烟草制品。既然是烟草制品,那么理应同卷烟一样接受严格的监管。目前已经有很多国家明令禁止在公共场所吸食电子烟,我国一些地区也作出了同样规定。在推动禁烟的大背景下,对电子烟的定义不能再模糊,必须从国家层面对其身份进行明确界定,这也有助于后期把电子烟一并纳入控烟禁烟的全局工作,制定电子烟参照卷烟监管的规定十分及时且非常必要。

  除了电子烟本身会带来的危害外,电子烟行业的野蛮生长也引发了不少乱象,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恶性竞争等现象屡见报端,不但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是不利的。将电子烟纳入监管,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有效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将电子烟等同卷烟管理,也是国际上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美国、韩国、新加坡等都将电子烟列为“烟草制品”,英国、法国、日本等更将之列为“医药产品”。我国也必须尽快行动起来,对电子烟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将电子烟的产销全链条完全管起来,这是对公众身体健康的负责任之举。电子烟行业也不该因为被纳入监管而哀叹,而是要以此为新的起点,努力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确保整个行业在合法合规的空间内运行。(南方网胡蔚)

编辑: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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