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还活着,却在网络平台被祭奠?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某日,女子璐璐(化名)偶然间公民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当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他人侵害时,应当及时留存证据,并将相关诉求及初步证据反馈给网络平台的经营者,或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某网络祭祀平台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璐璐十分气愤,将该网络祭祀平台告上法庭,认为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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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网友纷纷痛斥网络祭祀平台失责,痛斥别有用心者实施的这种“网络暴力”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这类侵害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事件,主要原因在于网络祭祀平台审核不细、把关不严。平台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且未要求注册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导致璐璐的人格权益被长期侵害。在现实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网络祭祀平台乱象丛生,有违祭祀初衷。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权益。网络祭祀平台不能“什么钱都想收”“什么事都敢办”,更不能披着“云祭祀”的外衣搞“云违法”。别有用心者也不要认为有“空子”可钻,而使用这种卑劣手段侵害公民权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者终究逃不过法律的惩罚。
铲除乱象,需要多方用力。网信、民政等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网络祭祀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对那些唯利是图、践踏法律、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惩,形成震慑。网络祭祀平台应严格审核被纪念人的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对上传信息者与被纪念人的身份关系及被纪念人的死亡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公民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当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他人侵害时,应当及时留存证据,并将相关诉求及初步证据反馈给网络平台的经营者,或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络祭祀监管,任重道远。要以案为鉴,实施常态化监管,凝聚起各方合力,确保它在规范、法治的轨道上发展。(郭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