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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董事长讲话心得”也罚款,员工权益何在?

2025-02-14 14:38 来源:南方网

  近日,一则名为武汉某公司《关于对未按照要求提交年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人员的处罚通报》的文件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该文件写道:该公司全体员工应围绕“年终大会董事长总结讲话”写800字至1000字的心得体会,超出/不足字数的员工,按照5元/字的标准处罚。有员工因心得体会超出规定字数1398字,将被处罚6990元,引发关注。

  新年伊始,董事长的总结讲话,无非就是总结上一年的成效,部署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企业新的发展目标或设想,让员工人人知晓,并就此谈感想、话打算、提建议,希望促进企业的发展,增强集体的凝聚力。但这种过分强调字数,超字、少字都要罚款的做法,着实有些奇葩,让人无力吐槽。把员工的心得体会变成“字数考核”,企业所追求的“凝心聚力”早已荡然无存。如果让员工的精力消耗在“控制字数”上,他们就根本不可能对企业新的发展目标或设想产生认同感、获得感、责任感、归属感和愉悦感。

  管理者依据规章制度管理企业,规范企业内部运营和员工行为,保证企业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企业内部的制度必须具有合法性,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专门针对写“董事长讲话心得”设立罚款事项,而且罚款数额如此巨大,本身就已“越界”,是对劳动法的践踏。字数超出或不足都要罚款,非但不是“强化管理”,而且是一种任性,是典型的侵害权利、挑战法律,是具有代表性的“不守规矩”。

  令人大开眼界的是,在处罚人员中,超字最多的人超出1398个字,被罚款6990元,超字最少的人超过3个字,被罚款15元。还有员工因与其他员工有重复内容342个字,被处罚1710元。通报最后才表示,本着“教育为主,惩前毖后”的原则,对上述人员从轻处罚,超出200元的统一按200元标准处罚。这种貌似人性化的举动,不仅同样挑战法律底线,更折射出企业的无知与傲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企业没有随意克扣员工工资的法定权力。即便企业内部有相关制度,也需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且罚款金额不得超过合理限度。否则,罚款就是无效的。尽管该公司在员工撰写心得体会之前就公布了相应的处罚规则,但这种处罚也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不是一句“照章办事”就能自圆其说的。

  虽然处罚还没有“被执行”,又因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让这场闹剧被迫落幕,但其留下的警示是极其深刻的。任何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员工的力量。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绝不是“罚”出来的。漠视员工权益,缺少对员工的基本尊重,依赖一刀切的惩罚措施来建立严苛的管理秩序,将会伤害员工的切身利益,啃食员工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挥霍员工的忠诚度和企业归属感,最终只能自毁企业的前程。

  撰文 林伟

编辑:王沛容   责任编辑:王萍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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