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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家暴,法律亟需长出“铁齿”

2022-01-21 10:37 来源:南方网 江德斌

  1月19日,网友爆料,陕西咸阳一男子家暴妻子。视频中,男子在孩子在场的情况下,不顾孩子哭喊,持续攻击妻子头部,并用扼颈抱摔等方式实施暴力。20日,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发文回应:关注到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事件,对王鹏飞予以停职。

  这是一个典型的家暴案件,会给女方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据网传监控视频显示,男子共殴打其妻子近一分多钟,监控存档下还有多段家暴视频,可见家暴行为不止一次。而且,王某某当着孩子的面殴打妻子,丝毫不顾及孩子的感受,也会给孩子造成很大的心理阴影。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家暴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一定的私密性,需要当事人主动求助,如果拖延太晚,就可能造成证据灭失。因此,在发生家暴事件时,当事人要敢于反抗,及时报警制止,以保护自己免受更大的伤害,让家暴者接受法律惩罚。

图源:视觉中国

  在此次家暴事件曝光后,疑似女方发文称:“怀孕被打,坐月子被骂,他还使劲扔孩子。”如果女方所言属实,那么王某某的家暴恶习已久,对妻子和孩子长期使用暴力,其伤害之深令人难以想象。因此,警方要深入调查该家暴事件,在掌握确凿证据后,依法严惩王某某。同时,妇联等相关机构也要站出来,为女方撑腰,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等,助其走出家暴困境。

  依法预防和制止、减少家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国妇联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约30%的妇女遭受过家暴,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有70%的施暴者不仅打妻子,还打孩子。显而易见,家暴所造成的社会伤害非常大,影响极为恶劣,乃是关系到社会文明进步的大事,绝对不可原谅,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家暴者依法施以惩戒。

  目前,我国法律主要采取后期介入干预,以调解矛盾为主,缺乏主动性、前置性、强制性。而且,很多地方的基层警方认识不足,对家暴行为不够重视,仍然停留于家事思维,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不够,干预措施不及时,以致时有悲剧上演,比如“拉姆被前夫烧死”“山东一女子被丈夫、公婆虐待致死”等。

  要遏制和打击家暴现象,法律得长出“铁齿”来。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细化反家暴处置程序。警方要认真对待报警信息,不能坐等小事变大,需要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更为果断、严厉的主动干预措施。必要时,警方可出具家暴告诫书,或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将施暴者与受害人分隔开来,并依法进行调查和惩罚,以将家暴恶果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南方网江德斌)

编辑: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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