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珠海以“村村有物业”为引领,着力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珠海各区、镇、村结合自身区位优势和周边产业环境,找准发展项目,从乡村旅游到工业园区配套,再到大学小镇模式,发展各具特色的村集体物业经济,“多点开花”“百花齐放”,推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迸发新活力。
9月11日,金湾区红旗镇沙脊村的水上集市项目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不少设施已显露雏形。沙脊村党委书记陈荣沛指着工程建设规划图介绍说:“目前正在建设的文旅中心预计明年春节可以完工。它虽然不大,但是功能很齐全,配套会议室、餐厅、办公室、展览馆、民宿等,建成后收入全部归村集体,预计每年收益可达20万元。”这正是珠海开展“村村有物业”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
“村村有物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红旗镇广益村通过政府出资、村集体出地、国企代建等模式,建设了一个集中高效、生活便利的工业厂房项目,为企业提供多样化办公和生产场所,不仅提升了村集体收入,还解决了村民的就业需求。这种多元化的发展模式,不仅为该村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也为当地的发展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去年8月出台的《珠海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物业经济工作方案》明确:到2026年末,100%行政村有经营性物业收入,全面完成“村村有物业”工作。
“村村有物业”对相关部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政策支持与引导上,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政策支持包括财政扶持、税收减免、土地政策优惠等。
在项目审批与监管上,相关部门要对“村村有物业”项目的审批和监管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项目合法性和可行性。包括对项目用地规划、环境评估、建设标准等方面的审查,以及对项目后期运营和管理的监督。相关部门要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村村有物业”项目进展和效益进行评估,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