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地评线】南方网评:打击假唱还需主办方当好“守门员”

2021-09-19 11:20 来源:南方网 程传波

  9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在加强演出活动监管方面,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以假唱欺骗观众或者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对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员予以处罚。

  “假唱”也叫做夹口型、对口型,指演员在现场表演时播放预录歌曲,并以实际上未发声的唇型配合。近年来,不少演员陷入假唱风波,打击假唱早已成为全民共识。2010年初,四川成都举办的“黄圣依个人演唱会”上,演员方梓媛演唱的《单身舞步》、殷有璨演唱的《火》和《情醉人间》涉嫌假唱,两人分别被处以2.5万元罚款,被称为“全国假唱第一案”。

  假唱最初只是演员临场前出现特殊情况如生病、失声、身体不适等时的无奈之举。但不知从何时开始,这种应急措施竟然被随意“复制”“推广”,甚至美其名曰是为了不出差错的舞台呈现以及完美无瑕的歌声效果。这显然是“张天师画符——玩的骗人术”,归根结底是无视行业规则、挑战公众底线。

  从近年曝光的情况看,假唱除了与演员缺失自律、经纪公司推波助澜有关外,还与主办方的纵容默许甚至刻意为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主办方片面追求所谓的“明星”“流量”,为避免出现跑调、忘词、破音等“车祸现场”,竟然想方设法强制演员假唱。纵使某些演员存在业务不精、希望假唱的主观意愿,但如果没有演出举办单位的暗中配合,是很难完成实施的,更别谈“天衣无缝”了。

  假唱本质上是一种欺骗欺诈的行为,需要主办方把关以筑牢防线。《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演出举办单位不得组织演员假唱,应当派专人对演出进行监督,防止假唱行为的发生。作为演出行为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演出举办单位必须切实担负起把好关口的主体责任,当好“守门员”,看好“第一线”,不给演员弄虚作假的机会,不给假唱提供生存的空间,如此才能真正构建起积极向上、繁荣有序的演出生态。(南方网程传波)

编辑:曹晓静

相关新闻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