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1”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查办网络侵权案件445件,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245个,处置删除侵权盗版链接61.83万条,推动网络视频、网络直播、电子商务等相关网络服务商清理各类侵权链接846.75万条,主要短视频平台清理涉东京奥运会赛事节目短视频侵权链接8.04万条。
这组数据既展现了打击的力度之大、效果之好,同时也反映出网络侵权盗版乱象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构建版权保护社会共治格局,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秩序,依然任重道远。
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网络空间已成为亿万民众离不开的活动空间,需要加倍悉心守护。不论是一些账号的经营者未经授权就对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进行删减切条、改编合辑制作短视频、复制抄袭短视频并上传网络平台进行传播等行为,还是一些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未经授权就复制、表演并通过网络传播他人影视、音乐、摄影、文字、游戏等作品及录音录像制品等行为,都是对版权产业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清朗秩序的破坏,必须予以打击。
鲜活的案例,往往是最生动的教材。近日,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办结全省首例短视频著作权侵权案。而广西剑网行动也首开记录,二审判结全国首例网络培训平台著作权刑事案。不妨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以案说法,让更多的人明白版权的边界,让更多的人知晓、掌握版权法律条款,让更多的人走出“侵了就是侵了,能奈我何”的误区。
“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开展网络空间生态治理,是养护网络文明的重要抓手。网络文明是生态治理的文明,网络空间要呈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其关键在于建章立制、依法治理,这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攸关网络空间生态治理,攸关网络文明建设,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与力度确保整治成效。
“以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行政处罚法实施为契机,深化大要案件查办,强化网络平台治理,不断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惩处力度。” 铁一般的治理决心,必然收获更加喜人的治理实效,有力推动网络服务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共同构建版权保护社会共治格局。(南方网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