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论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统领广东工作全局
理念是实践的先导,新发展理念就是我们推进各项工作的鲜明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中,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为广东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深刻领会新发展理念的时代意义和丰富内涵,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实现“两个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
“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无方。”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机遇和新矛盾新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世界经济复苏低迷开出了一剂标本兼治的“药方”。新发展理念集中体现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深刻揭示了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实现了新的突破,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战略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为我们跨越历史关口、实现宏伟目标提供了强大思想动力和方法指引。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到同频共振、知行合一,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要立即调整,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做法要彻底摒弃。
树立新发展理念,首先要解决为什么人、由谁享有这个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我们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这个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道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确立了新发展理念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在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过程中,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基本原则,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发展的目的和归宿,通过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新发展理念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导向,具有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只有破除GDP至上、拼资源拼投入等陈旧观念,树立“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自觉,才能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通过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动力。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走出“一亩三分地”“自扫门前雪”等思维窠臼,树立“一盘棋”意识,才能弹好“钢琴”,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绿色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只有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误区,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才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树立全球思维,不被贸易保护主义裹挟,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才能在内外联动中赢得机遇。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只有摈弃重效率轻公平等错误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才能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行动是理念的诠释。新发展理念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成为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家里手。”广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学笃用,把新发展理念贯穿领导活动全过程,落实到决策、执行、检查各项工作中,通过示范引领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发展理念的真理力量,从灵魂深处确立对新发展理念的自觉和自信。要用好辩证法,既要一体坚持、一体贯彻,不能单打独斗、顾此失彼,又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要创新手段,守住底线,善于通过改革和法治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同时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的矛盾风险挑战的准备,守土有责、主动负责、敢于担当,积极主动防范风险、发现风险、消除风险。
“处大事贵乎明而能断。”新发展理念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必须始终遵循的战略指引。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在思想认识、行为方式等方面与新发展理念准确“对表”,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努力提高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为广东决胜全面小康积聚新动能、培育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