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修订草案,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对于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法制机构可以通过报刊、网络等方式予以曝光。
笔者非常支持广东的这个监督改革,因为“信息化+监督”打造监督“刚性力”。
过去,我们的监督多是制度、部门监督,但是,往往因为人情关系,级别关系,削弱监督的力量,实际上,一些腐败分子的诞生往往就是因为我们的监督是“吃素的”,没有形成“刚性力”。
现在,打造“信息化+监督”的新模式,等于让我们的监督更阳光、更强力、更多元,这是监督工作的与时俱进,这是监督进入到融媒体时代,这更是让监督在“互联网+”的风口上扶摇直上。
其实,信息化监督已经在这些年爆发出强大的监督力量,一些腐败事件的曝光,一些腐败官员的铲除,这些都是信息化监督的硕果。而如今,许多公民也正深刻的认识到信息化监督的巨大价值,一些问题部门解决不了,媒体一曝光就解决了。这些都在告诉我们,互联网时代,信息化监督的强大力量。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应该很好的用好这种强大力量,让信息化监督更加走在健康阳光的轨道上。
现在,广东率先提出,根据修订草案,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对于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法制机构可以通过报刊、网络等方式予以曝光。这是为信息化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打造了法规护航,必然能够形成一种新的监督“刚性力”。
“信息化+监督”打造监督“刚性力”,广东开了一个好头,这是民主监督建设的新进步,这是管理文明的新拓展,这是调动人民监督积极性,打造新时代良好监督秩序,促进新常态工作的一个创举,笔者点赞。同时,也期盼更多的地方能够学习广东,让我们的监督进入到一个有刚性力的新常态时代。
监督有了刚性力,违规违纪就必然很乏力,遵纪守法,昂扬向上风尚就必然很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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