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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 让法治阳光照耀南粤大地

2015-11-16 15:20 来源:南方网 晖仔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贯彻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的具体部署,是推动广东各项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有力法治保障。在新形势下,广东要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工作目标要求,必须不断挖掘普法内涵,注重普法实效,将各项宣传教育措施落到实处,探索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普法之路。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立法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这个动态过程意味着普法也要经历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尤其是在我省基层社区和偏远农村,宣传教育依然是普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仍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早在2014年5月,广东出台实施《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25931个村(社区)已实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全覆盖,这是广东全面推行依法治省过程中让法治下基层的有益实践。但面对我省分布广泛、人数众多的基层群众,仅靠数量有限的律师,显然难以达到全面普及的效果,一旦群众临时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常常是远水解不了近渴,针对以上情况,笔者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从政府主导到草根需求,不断创新普法载体,让法治光芒照耀广东。依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收集群众上访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同时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对一些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分析讲法,向群众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可以通过开展巡回法庭、法官进村入户等办案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法律认知水平。一般而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结合我省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和思维习惯,选择基层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形成法制观念。

  充分调动基层各方力量,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让法治光芒照耀广东。尤其注重从热爱农村、热心为农村服务的“土专家”中发掘培养,一来他们不需要高深的理论修养和系统的法律知识,只要懂得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二来他们善于理论联系实际,能够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知识,让群众喜闻乐见;三来他们广泛分布在群众身边,能够在需要时随叫随到,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制止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恶化。他们可以是村(社区)干部、基层党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大学生、退伍军人,或是有威望的老同志等,只要定期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就能基本胜任工作,这样一来,就可以使普法队伍从单一向团体转变。

  春风化雨,阳光普照。正是这种细水长流式的法治熏陶,让南粤大地千家万户从心底激发出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擦亮广东法治的品牌,也为广东改革发展聚集正能量。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意义,用全会精神引领和提升法治广东建设水平,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优质便捷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群众在基层能享受到及时、便捷、贴心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本文系木棉花香有奖征文作品)

  请点击→木棉花香征文启事

编辑:林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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