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习近平主席在二〇二五年新年贺词中用最质朴的语言,深刻诠释了人民情怀。人民满意是衡量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党员干部作为“人民公仆”,当牢记殷切嘱托,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尺衡量自身、找准定位,忧民之所忧,解民之所困,担民之所盼,用自身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让人民满意,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有个别党员干部难葆初心,有的“不想为”,缺乏对“人民公仆”角色的深刻认同,甘当“佛系干部”,服务群众不到位;有的“不敢为”,遇事慢半拍,动辄将工作下压、问题上交,只想“弯下腰捡果实”、不愿“跳起来摘桃子”,以致错失基层治理最佳时机,影响了效率;有的“不善为”,思想缺底蕴、工作缺抓手,甚至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了干群关系的和谐稳定。这些现象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相违背,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人民满意”不是喊出来的,而是通过怀爱民之心、做爱民之事、行爱民之举实现的。各级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做到目标面前不动摇,自我加压,主动离开位子、扑下身子到群众中去“补课”,敢想、敢干、敢比;责任面前不推诿,摒弃事事“寻惯例”“找拐杖”的习惯,不讲条件、不计得失、不避不让地履行好职责、奉献出力量;机遇面前不懈怠,将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农业发展等领域的“土方法”“真把式”转换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急难愁盼”化为“满意清单”。此外,组织上也要将政绩考核的“刻度”,同人民群众心中的秤,协调统一起来,对那些想干事的,给机会;对那些会干事的,给平台;对那些干成事的,给地位;对那些敢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真正让混日子的没市场、装样子的没收获、跑位子的没机会,更好激励各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担当作为。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群众最喜欢的是清正廉洁的干部,最痛恨的是腐败现象。党员干部必须坚守住本心、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在心中设置“红绿灯”,遇到红灯及时刹车,不因蝇头小利而鼠目寸光,不为荣耀光环而急功近利,时刻做到“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如此方能成为内心清澈、人民满意的党员干部。
撰文 曾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