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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纪须先真知己

2024-05-12 11:19 来源:南方网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知行合一的必要过程。学纪、知纪是“知”的源泉,守纪是“行”的体现,而明纪如汽车之离合器,承“知”启“行”,若“知”合乎“行”便前进,否则就是空转甚至后退。

  明纪者必先知己,只有真知己,方能深明纪。每一名党员干部当以学纪、知纪为基,真正认识自己、反省自己、提升自己,把党纪规定的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心深处的纪律意识,内化为精神追求,以敬畏为心、戒惧为念、底线为守,而后行为自律。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知己,学纪而规避,知纪而漠视,心无敬畏,最后受到了纪律处分,自食其果。可见,明纪并非仅仅是学纪、知纪的浅尝辄止,而是一场深入灵魂的知己过程。

  知己须遏私欲。人皆有欲,公私之分,实为关键。私欲如洪,不遏则泛滥,腐蚀心灵、摧毁信念、破坏原则,诱人至深渊。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党纪是带电“红线”,亦为护身“宝镜”,更是知己削私的“利剑”。古往今来,为私欲所困者多因此身败名裂,可悲可叹。遏私欲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修之课,须在认真学纪知纪、读懂字里行间中自重自励,把理想信念坚定起来,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树立起来,自觉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立场上来看待公与私、权与利,自觉遏制私欲的滋生和蔓延,于修齐治平中少私寡欲、轻装上阵、行稳致远。

  知己须常思责。知责方能知己,明白自己身处何位,肩负何种责任,方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明纪贵在知责,真正的明纪守纪不是外在的强制,而是内心的自觉,此自觉源于对职责之深刻理解与尊重,源于心中有责之正确指引。常怀责任意识,则人不懈怠、不妄求、不妄为,驾驭内心、校正偏差、锐意进取,就越能校正自身言行。每一名党员干部当深谙此理,时刻铭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做到“居其位,安其职,尽其诚而不逾其度”,以常思责不断升华纪律意识,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以心有所畏,促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臻于至善之境。

  知己须补己短。真正的知己是补短,短处如镜,映照自身不足。而补短的前提,是知自身的短板软肋之所在。知己短者常醒,作为党员干部,更应强化“短板意识”,在学纪、知纪的过程中,精准把握党的“六大纪律”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尤其要结合自己实际和工作实际,全面排查自己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违纪风险点、薄弱点,找准短板、正视短板、补齐短板,以知过不讳、改过不惮的态度补短板、强弱项。补己短非一日之功,需持之以恒、日积月累,坚持在工作生活的一言一行中有意识地研判和识别违纪行为,对照自身短板制定预警方案,竭力将违纪行为遏制于萌芽之时。

  撰文 冯进万

编辑:王沛容   责任编辑:王萍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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