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干事创业的“导航仪”,直接决定发展方向与事业成效。然而,现实中少数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热衷于短平快的显绩,忽略了潜绩的重要性。当前的考核体系仍聚焦于任期内可见的显绩,而一些夯基垒台的潜绩则往往容易被忽略。统筹显绩与潜绩,不妨给潜绩装盏“聚光灯”,让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也进入考核视野。
政绩既包括显绩,也包括潜绩。显绩见效快、易感知,潜绩周期长、利长远,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现实中,一些干部对容易“出镜”的工作更加上心,对于周期长、见效慢的工作则往往不够积极,其中一个原因是潜绩识别机制不健全。显绩有清晰的指标体系,比如,GDP增长了多少、项目上了几个、路修了多少公里,都有账可查、有据可依。而对于生态修复、基层治理、制度创新这些潜绩,短期内难以量化,难以在考核材料中“呈现”,自然就会被晾在“被遗忘的角落”。
给潜绩装盏“聚光灯”,首先要让潜绩被看见。须把生态建设、民生改善、风险防控等长周期工作纳入考核范围,赋予一定的权重。有的潜绩见效慢,需要给予足够历史耐心,探索长考核周期,拉长考核评价的时间跨度,打破“重即时、轻长效”的单一评价标准,让那些需要三五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见效的工作,也能在考核评价中被看见。
给潜绩装盏“聚光灯”,还要让潜绩被量化。潜绩之所以容易被忽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算不清账”。不像招商引资“签约了多少份合同、引进了多少家企业、涉及总金额多少亿元”这样一目了然,也不像基础设施建设这样可感可及,生态改善、营商环境优化、社会治理精细化这些工作,其成果往往是“散”的、“慢”的,需要耐心梳理转化。因此,在评价考核潜绩时,须多到群众中听口碑,看发展后劲是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是否增强,将群众口碑转化成量化分数,从而得到更加立体全面的党员干部政绩“画像”。
推动潜绩由“无形”变“有形”、由“难考”变“可量”,并将其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考量,实现绩潜干部不“潜”,从而树牢重潜绩、重长远、重实干的正确用人导向。当潜绩从“被遗忘的角落”走向“被看见的舞台”,党员干部就会自觉沉下心来,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从而创造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过硬实绩。
撰文 黄启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