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狗扑娃儿”,怕狗真要住独栋别墅?
寻找不同利益群体最大的“价值公约数”,既要尊重部分业主养狗的权利,也要尊重另外一些业主的利益诉求;只有给社区养犬戴上“紧箍咒”,让其进入规范化轨道,才能兼顾业主多元化、差异化的需要,实现“美美与共”。
对待“殴打孕妇的网红”还须以法律为准绳
对“网红”殴打孕妇案,广大网友静待当地公安机关根据孕妇的伤情鉴定出来后依法按规处理即可,不必也不该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对殴打孕妇的“网红”动用私刑。为殴打孕妇“网红”这种人冒法律风险,实在不值得。
岂能以爱狗名义践踏人的尊严
极少数网上或线下的“爱狗人士”已经沦为事实上的“麻烦制造者”,给社会和谐稳定构成了威胁,须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和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