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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啖汤评论:越界的“带头”解决不了真问题

2026-05-08 18:21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据媒体报道,近期全国多地发出倡议,号召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个别地方甚至将缴费情况与干部提拔、评优评先强行挂钩,引发舆论关注。面对日益尖锐的物业矛盾,地方政府号召公职人员带头缴费的“急救招数”看似有其现实考量,但细究之下,这种将民事纠纷政治化、身份化的做法,不仅治标不治本,更暴露出基层治理的越界与懒政倾向。

图源:新华社

  首先,公职人员带头缴费解决不了物业费收缴难的真问题。

  当前物业费收缴难的根源在于服务质量与收费不匹配,业主拒缴更多是对“质价不符”的无奈反抗。倡议公职人员带头缴费,实际上是在用行政手段为市场失灵兜底,就算能一时提高缴费率,却并没有触及问题的核心。假如公职人员带头交了钱,但物业服务质量毫无起色,那这份“带头”就不是化解矛盾,而是掩盖矛盾。干部先缴带动普通业主跟缴的政策意图,又会有多少人买账?

  其次,必须警惕公职人员“带头”的泛化与越界。

  从带头消费、带头买房,到如今带头缴物业费,一些地方将公职人员“带头”当作破解所有难题的万能钥匙,本质上是回避矛盾、转嫁责任的敷衍。将这些本应通过市场调节、业主自治、政府监管化解的问题,简单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政治责任”,不仅是对公职人员个体权利的漠视,更是基层治理的自我矮化。倘若不愿下大力气规范行业、完善治理机制,只想着对公职人员搞“压力传导”,这样的“带头”行动,不过是假装努力过了的形式主义表演,最终只会透支政府的公信力。

  最后,公职人员真正该带的,是法治的头、担当的头。

  化解基层治理僵局确实需要关键群体发力,但方向绝对不能是“带头交钱掩盖矛盾”。公职人员的表率作用,不应体现在为不合格的服务“强行买单”上,而更应体现在推动市场规则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上,比如带头推动业委会组建运行、带头监督物业收支透明、带头畅通业主维权渠道等。

  总而言之,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不能靠身份绑架,别把公职人员“带头”当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把市场的交给市场,把法治的交给法治,这才是真正的基层治理现代化。

编辑:曹晓静   责任编辑:王萍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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