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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啖汤评论:公交地铁外放声音,不用再忍了

公共空间的文明,归根到底要靠每个人的自觉。立法能做的是划出红线,执法能做的是让红线变得可见,而真正的改变,需要的是人们从“怕被罚”到“不想吵”的转变。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公布《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经司乘人员劝阻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

  公共交通外放声音这件恼人的事,相信不少通勤族都遇到过。早晚高峰的车厢里,有人刷短视频笑得前仰后合,有人开着免提打电话,旁边的人即便戴着耳机都能听得一清二楚。过去碰上这种情况,多数人只能默默忍耐,偶尔有人开口提醒,还可能招来白眼甚至争吵。如今广州把“劝阻无效就罚款”写进规定,给“忍不了”的人撑了腰,也把“外放声音”这件事从道德层面的不文明行为,推进到了法律层面的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规定并非一上来就罚款,而是由司乘人员先劝阻,劝阻不听再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场后也不是直接开罚单,而是先说服教育、给予警告,仍然不改正的才涉及罚款。地铁、公交本身就是人流密集的公共空间,如果执法动不动就亮罚单,不仅警力跟不上,也容易激化矛盾。很多人外放声音未必是存心要吵别人,可能只是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别人带来了困扰。先劝后罚,把教育摆在前面,让处罚成为最后的兜底手段,既体现了执法的分寸感,也让大多数并非故意扰民的人有一个台阶下。

  然而,想让规则从纸面走向现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广州早在2024年施行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就已经禁止外放声音,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公交、地铁人流量大、流动性强,司乘人力又不足以在每辆车、每节车厢内实现实时管控,外放声音的行为随机出现,靠司机和有限的站务人员去逐个劝阻,本身就力有不逮。其他城市也面临类似的困境,如武汉、南京等地虽然都有禁止外放声音的条款和罚则,但真正因为外放声音被罚款的公开案例极少。

  即便如此,立法本身仍然是有意义的。法律的首要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人,而是告诉社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当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外放声音可能被罚款,哪怕只是一次警告,大家心中也会逐渐形成一根底线。广州这次把罚款上限设在千元,力度在全国同类规定中算是比较大的,它传递的信号很明确:在公共空间保持安静,是每个人都应该守住的公约。

  公共空间的文明,归根到底要靠每个人的自觉。立法能做的是划出红线,执法能做的是让红线变得可见,而真正的改变,需要的是人们从“怕被罚”到“不想吵”的转变。这个转变需要时间,也需要每一个人在戴上耳机的那一刻,认识到这是对同乘旅客的尊重。

  南方网、粤学习评论员 王沛容

编辑:胡伟   责任编辑:王萍   校对:陈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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