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法院传票,把河南南阳的一家街边小店推到了风口浪尖。6月11日,这个名为“渝见小面”的面馆,被全国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对方律师要求,撤诉需赔偿七八千元,店老板哭诉称:“一碗面8块钱,至少得卖1000碗。”这边是养家糊口的夫妻小店,那边是刚上市的连锁巨头,这场“面面之争”引爆热搜后,许多人为小店打抱不平。

“渝见小面”老板娘接受记者采访。图源:中新视频
“渝”和“遇”,这两个字只有读音相似,在含义上压根就不搭边。“渝见小面”的老板娘和老板本身就是重庆人,用家乡的简称开个面馆,怎么就成了所谓的“碰瓷”?大企业想保护商标没问题,可保护到什么程度才算不过界?是把所有带“yu”音的面馆都赶尽杀绝,还是把“小面”这两个字也划归自家所有?重庆小面本来就是一个特定品类,就像兰州拉面、沙县小吃一样,是千千万万小摊小店一同撑起来的民间味道。大企业可以把“遇见小面”注册成商标,但没资格把“小面”这两个字从老百姓的店招牌上夺走。
被“遇见小面”盯上的不止南阳这家“渝见小面”,江苏常州、广东东莞都有类似的小店收到传票,有的店甚至关门几个月了还逃不过。而且,对方的套路出奇一致:先起诉,再抛出七八千到五万不等的“和解”价码,简直是把维权做成了催收业务。对于那些请不起律师的店主来说,收到法院传票无异于晴天霹雳,很多人根本没精力也没财力去折腾,只能咬咬牙赔钱了事。这种广撒网的做法,消耗的不仅是小店的血汗钱,更是公众对商标保护制度的信任。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公平,而不是给强者提供一条收割弱者的捷径。
这场风波之所以引发这么大的讨论,是因为不少人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谁不希望在自己弱小的时候得到一点宽容和体谅?商标法保护的是商业秩序,不该变成大企业割韭菜的镰刀。规则之上,还有常识;法律之外,还有人情。有网友评论道,大企业也是从小店做起来的,应该懂得创业的艰辛。“遇见小面”的创始人,当年正是从广州街头的一家小店起步创业的。如今做大了,却不愿对同行保留一点惺惺相惜的温度,结果不仅引发消费者退卡抵制,股价还大跌了一波。这笔账,算得过来吗?
所幸,舆论发酵后,“遇见小面”终于撤诉。6月15日,“遇见小面”创始人在官方渠道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就起诉一事正式致歉,并宣布将公司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对方,同时中止与涉事外包律所的合作。是啊,品牌再大,也不必靠把别人逼到墙角来彰显自己的强势。一碗8块钱的重庆小面,撑起的不只是一家人的生计,更是一座城市的烟火气。别让这股烟火气,凉在了一纸诉状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