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贵州一公司在招聘中要求求职者先进行550道题的MBTI人格类型测试,并以“E人(外向型人格)跳槽率高”为由直接拒录。能否胜任工作与人格类型之间存在必然关联吗?企业能将人格测试的结果作为招聘硬指标吗?这一事件引发广泛热议。
现在越来越多企业将MBTI测试纳入招聘流程。作为一种快速高效的测试工具,MBTI能够帮助企业在短时间内对求职者的个人优势、性格特质、行为表现等有大致的了解,提高企业招聘的效率。然而,将MBTI的测试结果视为具有一票否决权的选项,无疑是就业歧视的新变种,制造着新型的职场不公。
某“MBTI”测试网页截图。(图文无关)
MBTI测试的“好用”,在于它用四个字母对个人人格做出概括,提供了一套通用且简单的标准。但当不同字母组合出的人格被排序、被认定为有优劣之别时,测试的意义就变质了。人格测试只是对一个人的片面定义,更不用说MBTI测试早已因其不严谨、不科学被心理学界反复质疑。以测试的结果决定录用与否,这与年龄、性别歧视本质并无不同。“E人跳槽率高”,这一逻辑与“女性员工会因生育影响工作”“35岁以上员工缺乏活力”等歧视性言论如出一辙,都是基于刻板印象的主观臆断。
通过MBTI性格测试将求职者标签化,对于招聘者来说是省事儿了,但对于求职者来说,未免过于简单粗暴。性格分类与职业稳定性并无直接关联,真正影响人才去向的是薪酬体系、职业发展通道等客观因素。将“外向”标签等同于“不稳定”,实际是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不足的体现。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该公司以MBTI测试结果作为硬性标准,且无法证明性格与运营岗位的关联性,已构成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侵犯。
当对人才的深度考察被四个字母的标签替代,当“I”“E”成为职场的准入门槛,我们失去的不仅是公平竞争的机会,更是对个性和多样性的尊重。企业若过度依赖性格测试工具筛选员工,不仅可能埋没潜在人才,加剧员工的“性格焦虑”,还会破坏多元包容的职场生态,于企业的创新发展有害无益。真正的职场文明,应该建立在能力与贡献的基石上,而非被粗暴简化为一场性格测试。
撰文 钟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