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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啖汤评论:让婴儿淋雨拍戏,这样的短剧谁忍心看?

2026-01-19 18:33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最近,一段短剧花絮在网上引发了公愤。在深夜的片场里,洒水车制造出了一场“大雨”,一位女演员背着婴儿在雨中进行拍摄。婴儿嚎啕大哭,剧组却置之不理,看得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脆弱的小生命,怎能成了被随意使用的“道具”?

视频截图。来源:新京报

  这场淋雨戏背后,是短剧行业“七天拍一百集”的赶工惯例。演员称,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把孩子换成假孩子,但是剧组为了节约时间就没有换。在这个被流量催生的行当里,时间就是一切,耽误进度成了大忌。效率被放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而一个孩子的健康和尊严,似乎成了可以计算、可以牺牲的成本。

  讽刺的是,这种对弱小生命的轻视,在影视行业里也不是头一回了。有导演曾公开炫耀,为了拍一个镜头,真的炸死了一条立过功的军犬。这种把拍摄效果凌驾于生命之上的做法,和为省事让婴儿淋雨本质上是一样的。这些作品最后大多都遭到了观众的抵制,因为任何建立在伤害生命之上的“真实”,骨子里都是虚伪的,也终将被人们看穿、抛弃。

  还有一个细节,更让人心里发沉。爆料的演员说,那个淋雨的孩子最后已经不哭不闹,“可能接受了这一切”。这种被迫的“安静”,比哭声更让人难过。与此同时,部分短剧的内容尺度,也在挑战着未成年人保护的底线。比如,让11岁的女孩演“替嫁新娘”,剧情里包含“七岁嫁人”“十五岁生子”等严重违背伦理的设定。这种成人化的剧情,不仅伤害了小演员,也会给看剧的孩子们带来错误的引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说得很清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让体温调节能力很弱的婴幼儿长时间被水淋,已经直接威胁到孩子的生命安全。如果造成伤害,制作方可能面临罚款、整顿,直接负责人甚至要负刑事责任。而监护人如果明知有风险却不制止,也可能构成监护失职。外在的规定,需要行业的自觉配合。剧组应该明白,真正的好作品,从来不靠伤害谁来成就。用假娃娃道具,也许效率会低一点,但守住的是行业的良心;把节奏放慢一点,也许会错过一些流量,但赢得的是观众的尊重。

  所谓的市场繁荣,决不能建在一片道德的荒漠上。作为观众的我们,也有权拒绝为任何形式的残忍买单。是时候让童年找回它原本的样子了——孩子该沐浴的是滋润的春天细雨,而不是洒水车浇下的冷水;是大自然里温暖的阳光,而不是片场刺眼的灯光。

  南方网、粤学习评论员 王沛容

编辑:曹晓静   责任编辑:王萍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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